孙吴县县籍广大高校毕业生:
又到一年毕业季,又是一年草长莺飞时,祝贺你们完成学业,开启新的人生旅程。毕业后走向社会的你们要注意两件事,一个是存放伴随自己一生的学生档案,一个是就业。身边即是风景,何必去远方,孙吴是你最好的选择,孙吴是你就业创业最理想的地方,孙吴县出台了一系列人才招引政策,孙吴县正在高质量的发展。孙吴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、县委县政府相关政策,为你提供全面的就业创业、档案存放服务。欢迎各位学子返乡就业创业,我们将为你们提供坚实的支持。
【资料图】
一、人事档案接收事宜
(一)存档流程
1、接收人员类型:生源地或户籍为孙吴县
2、接收档案类型:普通高校毕业生
3、接收单位名称:孙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
(二)档案邮寄相关信息
1、接收单位名称:孙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
2、邮寄地址:孙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410室
3、邮 编:164299
4、联系人及电话:孙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456-7230055工作时间:8:30—11:30 14:00—17:30
5、学生毕业后3个月内,及时联系高校,了解档案寄出时间及接收单位、地址、电话、EMS运单号;向档案接收单位查询本人档案是否已经寄达,防止档案丢失。也可登录“龙江人才”微信小程序办理查询你的档案。
二、就业创业服务及政策
若您想求职我们可以为你提供信息登记、免费获取岗位信息、职业指导、职业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;
若您想自主创业我们可以为你提供创业指导、创业培训等服务,也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、创业补贴等政策,减轻创业压力;
若您暂时不想就业,可以参加就业见习、技能提升、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,丰富阅历,增长才干,积累经验。
三、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
1、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: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申请最高2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;高校毕业生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,可申请最高贷款额度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,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。
2、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: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,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,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,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。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,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,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。
3、一次性创业补贴:对经人社部门审核认定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,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,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。
4、创业带动就业补贴:普通高等学校学生(在校及毕业2年内)初次创办经营主体,初创主体吸纳各类人员就业且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,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。
5、就业见习补贴: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,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%给予就业见习补贴,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、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。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%以上的单位,补贴标准提高至70%。见习补贴不超过12个月。
6、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: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,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,可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,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。
7、享受培训补贴:对毕业年度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、技能提升培训、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、创业培训、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的,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。
8、求职创业补贴: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、零就业家庭、脱贫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,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,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。
就业政策、服务咨询: 0456-8421558
温馨提示:若您已就业,请及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,缴纳社会保险,转递档案。
孙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3年6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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